日前,經夾江縣委批準,縣紀委監委對夾江縣政協教育衛生體育委員會原主任沈紅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沈紅伍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資金撥付、項目合作等方面提供幫助并收受財物,數額較大;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行賄。
沈紅伍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夾江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縣委批準,決定給予沈紅伍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